2005年7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结伙去电鱼 依法被拘留
傅一鸣 聂建军

  近日,衢州衢江区上方镇的陆某等6人因到水库里电鱼,被衢江公安分局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和罚款。
    陆某等6人驾驶一辆面包车,趁夜里窜至铜山源水库库尾的双桥乡地段,用电鱼方式偷窃水库里的鱼,被守库员当场抓获。杜泽派出所报经分局批准,依法对陆某和严某处以治安拘留5天并处200元罚款;对蒋某等4人处以治安罚款200元。